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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

(一)学院主要工作会有:院党政联席会、院总支委员会、院务会、全体教职工大会、院专题工作会等。凡有事确不能参加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违者按校纪校规处理。

(二)行政人员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在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一天以内,需经分管院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院长批准。

(三)学院各项经费开支,由院长全权负责。各项开支应先有文字报告,经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再报院长审批,均可开支。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报账,报账应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

(四)学院各类办公设备归口院办负责管理。院办负责设备添制、维修、申报、借用,尤其是摄影照像器材、笔记本电脑等,需经院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按期归还,损坏丢失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五)各科室(教研室)在本院网站上报道新闻或发消息,文稿及图片需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上网;凡需选送学校网站报道,应经院长同意方能送报。

(六)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尽量少开空调和提前关闭空调。节约照明用电,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减开启次数和时间;节约办公用纸,提倡多次利用;节约办公电话费用,长话短说,考虑好了再说,严禁私打长途。

(七)文件管理

1.凡收到省教育厅、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等上级部门文件,先交院办公室,进行归类登记,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分呈院领导阅示。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各承办部门办理完毕后,及时将文件送还院办公室统一存档。

2.凡收到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先交办公室,填写公文处理笺,交院分管领导签发后,传阅和交部门办理,文件存放在院办公室。

(八)接待有关规定

1.公务接待要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应当填写国内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报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

2.本着热情周到、对口接待的原则。同城不安排接待,市外兄弟院校、校企合作企业、写生基地等公务接待,由院领导负责接陪,根据专业对口原则和对方人员,由教研室和专业负责人陪同,一般控制在2—3人,安排工作餐一次;

3.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总额,工作时间中午一律不饮酒,其它时间不劝酒;

4.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或单位之间以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吃请;禁止自行公款消费。

二、教学管理

(一)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推进教学规范的实施,落实课堂教学“五个一”规定,即备有教材、教案、学生名册、课程教学进度表、文件夹。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教师必须关注学生的课堂行为,按照每门课程第一节课的教学规范和教学做一体化课程的教学规范进行教学,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二)规范课程作业管理。除理论性课程外,每课程(或项目)结束后,应举办课程作业展示,评选优秀课程作业(20%),优秀作业须进行整理(电子档)和装裱,按专业存档。

(三)规范课程结课管理。任课教师在每门课程结课一周内须提交下列教学文件:课程教学进度表、典型教案、对课程标准的实施意见、学生平时成绩记载表、学生课程成绩表、成绩分析报告,学生课程作业电子档案,学生课程优秀作品等。;专业课需提供考试方案(或者结课方案)。

(四)规范写生采风、毕业综合实践教学管理    

1.写生采风完成半个月内,各写生组须提交下列教学文件:写生采风指导手册、写生采风日志、写生采风总结、写生采风优秀作品汇编(画册和实物,实物要整理和装裱)、写生采风经费预决算报告、写生采风优秀教师学生名单。

2.毕业综合实践完成半个月内,分专业须提交下列教学文件:毕业综合实践指导手册(至少包含如下内容:毕业综合实践课题、指导教师和被指导学生名单、时间安排、实施要求等)、毕业综合实践指导总结、毕业综合实践作品汇编(电子档和实物,实物要整理和装裱)、优秀毕业综合实践作品名单。

(五)规范调课管理

任课教师调课,根据学院教务处有关规定,由教师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教师所在教研室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所在班级辅导员和学生,否则,按教学责任事故论处。

(六)规范课程考核

任课教师应加强课程成绩的考核。专业课考评标准要更合理化,强调学生的学习过程环节,成绩的考核以教学纪律、教学过程、作业情况作为课程考核依据,每门课程至少评3次分数,取平均分数即为最终课程成绩。

(七)规范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管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一经制订不得随意改动,确需修订的应该履行下列手续:

1.专业负责人提出修订理由和修订建议,教研室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确认修订意见,填写相关材料。

2.将修订意见提交院务会审议确定。

3.由教学办按程序报学院教务处审定批准。审定批准后,再填报到教务管

理系统中。

(八)规范实训基地教学管理,所有在实训基地开展的教学活动都必须按照项目填写教学活动日志,实训基地教学活动日分为三类:认知实习、实训课程教学、毕业综合实践和顶岗实习,任课教师按项及时填写。

(九)各教研室每天必须安排教师轮流值班,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查本专业教师授课情况,认真做好当日值班日志。

(十)每年组织开展教师技能竞赛(或者说课、说专业)一次,并评比等次。

(十一)每周四下午各教研室教研活动与全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并轨,按学院正常上班考核,一般先集中,后分教研室活动。

(十二)凡正常课堂教学时间内,任课教师不得安排学生外出,采购任何学习用具;不得腾出专门课时,等待学生交设计作品;不得占用授课时间,组织结课展览。

三、学生管理

(一)每学期,辅导员应至少两次与所管辖专业班级各门任课教师见面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征求学生管理工作意见,并认真做好记载。

(二)本院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核、英语等级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由辅导员负责组织报考工作,汇总教学办集中上报。

(三)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生集体活动管理办法,外出活动要先行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经院党总支书记批准,20人以上外出活动活动须经院长审批。

(四)进一步完善辅导员考核办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把查课、查寝、谈心等内容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学生考评辅导员工作的实效性,激发辅导员工作热情。

(五)定期检查辅导员工作日志,每学期组织安排一次辅导员在全院大会上作工作交流汇报。

四、档案管理

(一)各科室(教研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每学期末,由院办公室组织档案检查考评:

(二)各科室(教研室)档案按指定目录(见附件)整理归档;

(三)各科室(教研室)应建有文字档和电子档,文字档案应统一存放在玻璃门文件柜内,档案盒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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